1 .各塔楼质量及侧向刚度宜接近;相对底盘宜对称布置。塔楼结构与底盘结构质心的距离不宜大于底盘相应边长的20%。可利用裙楼的卫生间、楼电梯间等布置剪力墙或支撑。剪力墙或支撑宜沿大底盘周边布置,以增强大底盘的抗扭刚度。
2. 转换层不宜设置在底盘屋面的上层塔楼内;未能避免时,应有必要的加强措施。
3 .塔楼中与裙房连接体相连的外围柱、剪力墙,从固定端至裙房屋面上一层的高度范围内,柱纵向钢筋的最小配筋率宜适当提高,柱箍筋宜在裙楼屋面上、下层的范围内全高加密;剪力墙宜按本规程第7.2.12条的规定设置约束边缘构件。
4. 大底盘多塔楼结构,宜按整体模型和各塔楼分开模型分别计算,整体建模主要计算多塔楼对大底盘部分的影响,分塔楼计算主要验算各塔楼结构扭转位移比,并应符合本规程第4.4.4条的有关要求。
试验研究和计算分析表明,当各塔楼的质量和刚度存在较大差别时,塔楼的不同步振动对大底盘的影响较大。因此对多塔楼结构各塔楼的体量以及塔楼相对于底盘位置作了规定,同时提供增强大底盘的抗扭转刚度的可行且有效做法。